1921 7月 中国共产党诞生。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党在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工会组织,加强对工人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在各种工业单位中成立劳工补习学校和劳工组织讲习所。
8月 毛泽东、何叔衡、易礼容在长沙创办湖南自修大学,成为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培养革命干部的学校。
1922 1月 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国共产党人创办安源路矿工人补习学校,用马克思主义教育工人,培养骨干,发展党的组织,取得了罢工斗争的胜利。
7月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改良教育制度,实行教育普及;女子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教育上一律享受平等权利等主张。
1923 6月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提出,实行义务教育,教育与宗教绝对分离。保证全国教育经费。教员应享受年功加俸;到相当年龄应享受养老年金。其目的是,要通过教育来推动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民族解放之斗争。
1924 7月 中国共产党在广州举办第一届农民运动讲习所。彭湃任讲习所主任。后由毛泽东主持。到1926年9月,共举办了六届,培养了大批农民运动干部。
1925 1月11日—22日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使我们的宣传能达到青年工人,就须组织俱乐部、学校等机关。
1927 3月7日 中国共产党在武昌举办的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开学。各地方也相继举办了农民运动讲习所或农民运动讲习班。
5月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职工运动的决议案》提出,各地方总工会均须有教育委员会的组织,并须极力利用各级政府的教育经费来发展工人教育。
1928 7月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目前党内的工作任务之一是,加紧党员群众的教育,增加他们的政治程度,有系统地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中国革命过去几个时期的经验。同时党在军事问题和士兵运动方面的任务之一是,最大限度加紧工人和党员的武装训练。
1929 12月 毛泽东在其起草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中提出著名的“十大教授法”,即启发式、由近及远、由浅入深、说话通俗化、说话要明白、说话要有趣味、以姿势助说话、后次复习前次的概念、要提纲、干部班要用讨论式。
1930 8月2日 闽西苏维埃政府制定的《目前文化工作总计划》提出,目前的教育方针是培养干部人才,开展社会教育和强迫性质的小学教育。施教的方法以养成智力和劳力作均衡的发展为原则。同时,各县区乡应厉行减少文盲运动。
1931 10月 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后改称中国工农红军学校)在瑞金成立。肖劲光(后叶剑英、何长工、刘伯承)任校长。该校教学力求理论联系实际,为红军培养了大批军政干部。
11月7日 中华苏维埃工农兵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受教育的权利为目的。在进行国内革命战争所能做到的范围内,应开始施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首先应在青年劳动群众中施行。
1932 5月7日 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发布的《颁布学制与实施目前最低限度的普通教育的训令》提出,过渡时期的学制为:普通学制分幼稚园、列宁小学、特别学校;专门学校有工厂学校、农场学校、教员养成学校;研究院;保育院。
6月20日 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指示各级文化部应设立妇女半日学校,组织妇女识字班,举办家庭临时训练班,田间流动识字班,以提高妇女政治文化水平,培养妇女干部。
1934 1月24日 毛泽东在中央苏区举行的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指出,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是: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苏维埃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厉行全部的义务教育,发展广泛的社会教育,努力扫除文盲,创造大批领导斗争的高级干部。
1935 12月9日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北平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学生爱国运动。
1936 6月1日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抗日红军大学在瓦窑堡成立。后改名为“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
1937 8月25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提出,抗日的教育政策是,改变教育的旧制度、旧课程,实行以抗日救国为目标的新制度、新课程。
11月1日 陕北公学在延安举行开学典礼。成仿吾任校长。其教育方针是要在短期内给青年们以抗战的必要知识。教育的实施以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为基本原则,在方法上注重自学辅导及集体讨论。
1938 5月5日 马列学院在延安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专门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理论的学校。洛甫(张闻天)任院长。1941年7月,改组为马列研究院。9月8日,根据毛泽东《实事求是》报告精神,成立中央研究院。
8月5日 陕甘宁边区教育厅公布的《陕甘宁边区小学法》规定:边区小学应依照边区国防教育宗旨及实施原则,以发展儿童的身心,培养他们的民族意识、革命精神及抗战建国所必需的基本知识技能。
1939 12月1日 毛泽东为中共中央撰写的《大量吸收知识分子的决定》提出,没有知识分子的参加,革命的胜利是不可能的。应该大量吸收知识分子加入我们的军队,加入我们的学校,加入政府工作。
194011月15日 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的《关于各抗日根据地内小学教育的指示》指出,我们党应当积极进行普及的新民主主义的国民教育。小学教育的年限暂时以采用三、二制或四、三制为宜,初小为义务教育。并对小学课程、教学原则、训育工作以及小学师资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
1941 9月22日 延安大学举行开学典礼。该校由陕北公学(留延安部分)、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三校合并组成。吴玉章任校长。
12月25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教育厅发出的《关于提高小学质量的指示》规定:明年小学教育工作的中心是健全正规制度,提高学校质量。
1942 1月14日 《解放日报》发表《提高边区国民教育》的社论指出,提高国民教育质量应同时采取两种办法:一是正规教育,即由政府全力兴办真正合格的小学,并在设备、师资、教材方面给予充分保证;二是提倡私人、教会或社团设立学校,广泛吸引一切力量到文化教育战线上来。
1943 2月14日 陕甘宁边区教育厅发出指示,边区教育总的实施方针是:第一,在职干部教育;第二,学校干部教育;第三,社会教育;第四,国民教育。
1944 10月30日 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文教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的工作首先是战争,其次是生产,其次是文化。在教育方面,不但要有集中的正规的小学、中学,而且要有分散的不正规的村学、读报组和识字组。不但要有新式学校,而且要利用旧的村塾加以改造。
1945 4月24日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中国应当建立自己的民族的、科学的、人民大众的新文化和新教育。为着提高解放区人民大众首先是广大工人、农民、士兵群众的觉悟程度和培养大批工作干部,必须发展解放区的文化教育事业。
1946 12月10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发表的《战时教育方案》指出,内战时期的教育方针是动员各级学校及一切社会教育组织,发挥教育上的有生力量,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卫战争服务。
1947 8月9日 东北行政委员会召开的第一次教育会议指出,东北解放区要贯彻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要把土地改革和自卫战争作为教育的中心内容。首要任务是争取和培养大批革命知识分子,来为战争与建设服务;要办好中学;国民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实行民办公助。
1948 1月15日 中共中央东北局发布的《关于知识分子的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对待知识分子的政策,一是采取争取、教育、改造的方针,引导他们前进,引导他们与工农兵结合,为工农兵服务,重视他们在革命中及在各种工作中的作用。
10月10日 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中共中央关于九月会议的通知》。《通知》提出,夺取全国政权的任务,要求我党迅速地有计划地训练大批的能够管理军事、政治、经济、党务、文化教育等各项工作的干部。解放区的学校教育工作,必须恢复和发展。
12月31日 华北联合大学与北方大学合并为华北大学。吴玉章任校长。
1949 9月29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12月23日—31日 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向工农开门;建设新教育要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的经验,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
1950 6月19日 毛泽东写信给教育部部长马叙伦,要求各校注意健康第一,学习第二。
1951 10月1日 政务院公布实施《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以法令形式确立和保障劳动人民和工农干部受教育的机会。
1952 7月8日 政务院通知,在全国高、中等学校学生中实行人民助学金制。
9月10日 教育部决定,将全国私立中小学全部由政府接办,改为公立。
1953 6月30日 毛泽东接见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要使青年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
1954 5月24日 中共中央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许多城镇高小、初中毕业生响应党的号召,参加农业生产劳动。
8月29日 中共中央转发北京市委《关于提高北京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决定》,批示要求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改进中小学教育。
1955 3月20日 中央宣传部召开全国学校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选派得力干部到学校担任领导职务。
本年 高等教育部调整部分高等学校院系分布,改变高等学校过于集中在大城市和沿海地区的状况。
19561月14日—20日 中共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提出知识分子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要充分地动员和发挥知识分子的力量,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5月28日—6月1日 中央宣传部召开部分省市委宣传(文教)部长座谈会,反思学习苏联教育经验中的生搬硬套等问题。
1957 2月27日 毛泽东在扩大的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8 9月1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工作方针。
1960 11月24日—12月12日 中共中央文教小组召开全国文教工作会议,部署教育政策和教育事业的调整、整顿工作。
1961 7月30日 毛泽东给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写信,赞成和支持该校实行半工半读和勤工俭学,希望各省也应该有这样的学校。
9月15日 中共中央批准试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
1962 5月25日 中共中央批发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调整教育事业和精简学校教职工的报告》,改变国家对教育事业包得过多的做法。
1964 2月13日 毛泽东在主持召开的教育工作座谈会上说:教育的方针路线是正确的,但办法不对。学制、课程、教学方法、考试方法都要改。
1977 8月8日 邓小平主持召开的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全面否定了“两个估计”;提出我们国家要赶上世界先进水平,要从科学和教育着手。
10月12日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恢复。
1978 3月18日 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讲话指出,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科学技术人才的培养,基础在教育。
8月 根据邓小平关于大量派遣留学生的指示,教育部发出增选出国留学生的通知。
9月22日 教育部重新修订和颁布《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10月4日修订和重新颁布《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恢复和重建大中小学各项工作制度。
10月4日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正式成立。
12月18日—22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在全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开启我国改革开放新时代。教育战线进一步拨乱反正,教育工作全面恢复,新时期教育的改革和对外开放由此起步。 1979 3月19日 中共中央批转教育部党组的报告,决定撤销1971年中共中央批转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和1974年中共中央转发的《关于河南省唐河县马振扶公社中学的情况简报》两个文件。
3月23日—4月13日 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会议。
1980 2月12日 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正式建立。
10月7日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
12月3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在80年代全国应基本实现普及小学教育的历史任务。
1981 1月13日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决定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1982 5月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
9月1日 中共十二大确立教育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
1983 10月1日 邓小平为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1984 8月8日 教育部发出通知,在22所全国重点高等院校试办研究生院。
1985 1月21日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教师节的决定》,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
5月29日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实施,拉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序幕。
1986 4月12日 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有步骤地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1987 5月29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
6月23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
11月18日—22日 国家教委在湖北沙市召开了11个中等城市办学方向研讨会,启动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1988 2月5日 国务院发布《扫除文盲工作条例》。1993年8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的决定》。
12月25日 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要求中小学必须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
1989 5月5日 国家教委下发意见,高校招生开始实行公费生与自费生并存的“双轨制”。1996年高校试行并轨招生。
1991 4月15日 国务院发布《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9月4日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0月17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
1992 10月12日—18日 中共十四大提出,到20世纪末,全国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到2000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如期实现“两基”的宏伟目标。
1993 2月13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10月31日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4 3月14日 国务院发布《教学成果奖励条例》,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
8月23日 中共中央印发《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8月31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1995 1月26日 国家教委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
3月18日 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5月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第一次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9月14日 国家教委、财政部发出通知,启动“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
11月 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发布《“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211工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12月12日 国务院发布《教师资格条例》。
1996 3月25日 我国第一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3月28日 江泽民与上海、西安、西南、北方四所交通大学领导座谈,提出教育要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要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5月15日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97 7月31日 国务院发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提出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
1998 5月4日 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提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任务。此后,教育部启动“985工程”,重点支持部分高等学校创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和一批一流学科。
6月9日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讨论了1998年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工作要点和安排。
8月29日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999 1月13日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跨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蓝图。
6月13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9月7日 教育部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帮助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2000 2月12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实施意见》,确立由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办学、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新的高教管理体制的框架。
3月1日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和《光明日报》全文发表江泽民《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
10月25日—26日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决定全面实施“校校通”工程。
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公布,该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2001 3月5日 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首次将人才战略确立为国家战略。2003年12月19日—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5月29日 国务院作出《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6月8日 教育部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决定推进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002 4月14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新体制。
9月8日 江泽民在北京师范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大会上提出,要大力推进教育创新。
11月8日—14日 中共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提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化社会的目标。
12月28日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2003 3月4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3月31日 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决定于2004年秋季开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4月9日 教育部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
9月17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享受“两免一补”。
2004 2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
2月2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3月3日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8月2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11月21日 中国第一所海外“孔子学院”在汉城汉语水平考试韩国办事处举行挂牌仪式。
2005 3月4日 教育部发出通知,启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5月25日 教育部印发意见,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0月28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2006 3月12日 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出通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5月18日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6月29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
12月20日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发出通知,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把加强体育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点工作。
2007 5月9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5月13日 国务院发出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0月15日—22日 中共十七大把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之首。
2008 5月3日 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北京大学并在师生代表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全国师生提出殷切希望。
5月12日 我国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灾害。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8月12日 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
10月19日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
2009 1月1日 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
4月1日 国务院正式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确保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2010 1月4日 教育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力争在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20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7月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指导未来10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纲领和行动指南。
7月13日—1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对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作出全面部署。
9月10日 首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颁奖大会举行,10位教师获得荣誉称号。
11月18日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在北京成立。
11月21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破解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的10项政策措施。
2011 2月21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问题进行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努力开创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4月24日,胡锦涛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百年清华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对高等教育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青年学生和广大教师提出了殷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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