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近5年来,我国个体工商户户数年均增长6.68%,私营企业户数年均增长11.66%,主体数量逾4000万户,从业人员已超过1.6亿人,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创造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悉,全国个体工商户户数现在已达3406.54万户,资金数额1.27万亿元。全国私营企业达818.88万户,注册资本(金)达17.73万亿元,从业人员9183.89万人。港澳居民在内地共设立个体工商户4313户,从业人员11538人,资金数额2.88亿元;全国共登记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169户,从业人员623人,资金数额6887万元。
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工商总局把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引导创业带动就业结合起来,以停止征收“两费”为契机,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严格贯彻《就业促进法》规定,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兴办主要面向国内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个体私营企业,增加就业岗位。5年间,全系统共引导支持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共计786.62万人,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92.73万人,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21.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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