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各地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职业教育各项任务要求细化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使教育规划纲要中有关职业教育的每一项任务都有与之对应的落实措施,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并于12月28日全面启动。在当天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成司有关负责人就中职改革创新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
问:行动计划的制定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职业教育工作,通过采取扩大招生规模、实施学生资助政策和加强基础能力等一系列重大措施,推动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站上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但从总体上看,中等职业教育仍然是当前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战略部署,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重、要求高、困难多。
首先,教育规划纲要对今后一个时期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和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等4项重大任务,《职业教育法》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诸多重大政策、制度和措施也需要加大贯彻落实力度,这都需要统筹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其次,近年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制定工作启动后,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央领导同志有关职业教育的指示有20多项,贯彻中央提出的要求,需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再其次,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体制机制未形成、专业体系与产业和职业岗位不对接等当前制约中等职业教育的问题还十分突出,需要采取有计划、分步骤、重点突破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抓紧付诸实际行动,加快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在今后几年内有较大发展。
因此,2009年年底,教育部从解决问题入手,着手起草行动计划,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开展了20余次行动计划专题调研,召开了30余次专题座谈会,历经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改成稿、审定印发等4个阶段,于今年11月正式印发了行动计划。 问: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是什么?
答: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基本要求,巩固发展成果,推动改革创新,强化内涵建设,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提高质量。坚持育人为本,以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和工学结合为改革方向,以提升服务国家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各项能力为根本要求,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全面推动中等职业教育随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动”,跟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走”,围绕企业人才需要“转”,适应社会和市场需求“变”。着力推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不断增强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培养数以亿计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必要文化知识、熟练职业技能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12年,中等职业教育服务国计民生的能力显著增强,保障事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和重大机制基本健全,改革创新实现整体跨越,人才培养质量、社会吸引力大幅提升,就业贡献率、经济贡献率明显提高。在总体目标之下,还有事业发展目标、服务产业目标、改革创新目标和基础能力目标等四个具体目标。
行动计划的指导原则是:坚持问题入手,突出改革重点;坚持近期突破,着眼长远发展;坚持整体规划,抓住关键环节;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协调发展。 问: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与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在任务和内容上,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中等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建设能力提升计划、教产合作与校企一体合作办学推进计划、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与东西合作推进计划、中职支撑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能力提升计划、中等职业学校科学管理能力建设计划、校长能力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与课程体系改革创新计划、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能力提升计划、中等职业教育宏观政策与制度建设计划、成人职业教育培训推进计划等10个分计划,以及30个项目载体。其中,每个分计划都包括要解决的问题、拟实施的项目、计划设立的目的、对应教育规划纲要内容等4个方面的内容。每个项目载体分别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
以中等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建设能力提升计划为例,设立这个计划的目的,就是要加快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改善办学条件,形成一批优质资源,使更多的学生接受优质职业教育。它要解决的问题是中等职业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不足,亟待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对应教育规划纲要的内容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任务。这里拟实施3个项目载体,分别是改革发展示范校、优质特色校以及实训基地建设。 问:行动计划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行动计划的落实,需要全战线积极行动,需要各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行动计划执行保障机制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总体设计、整体布局、宏观指导和过程评估,在政策、措施和经费等方面对计划的实施予以支持。10大分计划中,除少数计划主要由中央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大部分计划主要由省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计划项目的地区和行业联系点,推进各地各行业开展实验试点。在整体推进、普遍实施的同时,坚持分类指导,针对关键项目、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在有条件的省份先行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典型示范。
三是设立与行动计划配套的科研课题,为计划、项目实施提供科学决策、信息服务和理论支撑。针对10大分计划、30个项目,专门设计了45个相应的科研课题,这些课题与行动计划各项具体任务一一对应,围绕任务开展科研,提供咨询和信息支持。
四是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专项督导方案,对于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度和质量进行全方位监测评估。根据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分地区、分计划、分项目,开展行动计划专项督导,3年内对各地实施情况至少进行一轮督导检查;在此过程中,建立计划实施情况公示、通报和交流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开展成果展示,适时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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