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部教科文司获悉,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中央财政日前下拨2012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76.27亿元,专项用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542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财政部和教育部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实际在校学生数和发放天数核拨补助资金,切实保障春季学期在校学生的营养改善需求。要严格资金管理,制定原料采购、食品配送、食品管理等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食堂供餐,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两部门强调,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要加强监督检查,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及时将工作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尤其是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受益学生数、食谱及价格要分校定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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